谎称借项链应付女友3次诈骗得手1.5万元

12.01.2015  21:49

  骗陌生人,理由荒谬

  “我把女朋友给我买的戒指弄丢了,你这个跟我那个很像,借我应付下她,我马上还你。”相信大多数人不会听信如此拙劣的借口,但包某却以类似的手段先后3次骗得他人财物,价值合计15000余元。近日,江苏启东法院一审判决包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包某出生于1988年,初中文化,家住启东市惠萍镇。2013年12月,包某因犯诈骗罪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因其在服刑期间被发现漏罪,2014年11月,启东市公安局将其押回审查。

  据警方透露,2012年9月18日,包某与女网友潘某从盐城阜宁县回到启东。以手机没电为由,包某将潘某的白色苹果4S手机骗来,并偷偷以1400元的价格卖给了手机店。为了不让潘某对手机的去向产生怀疑,包某谎称将手机留在朋友的手机店里充电。次日上午,包某又虚构理由称丢了钱,回家没法向母亲交代,要借潘某的手链回家应付母亲。潘某再次信以为真。得手后,包某在两人打车回家途中借口下车买水逃走。

  同年10月4日和10月17日,包某又以弄丢项链需要借用应付老婆、弄丢女朋友买的金戒指需要借用应付女朋友为由,骗取张某黄金项链一根,骗取倪某黄金戒指一枚。令人唏嘘的是,被骗的两人也都相当“听话”,乖乖坐在车里等包某将自己的东西还来。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