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缺的是场地,不是规范舞步

28.03.2015  04:15

  广场舞将有统一舞步?3月23日晚新华网发出这样一条消息,有网友对此感到无法理解。这一天,国家体育总局举行了2015年全国广场健身操舞活动发布会,主办方宣布,将在全国推出12套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并对其进行推广和培训,其中就包括《小苹果》、《最炫民族风》。

  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大多还是央视三套“星光大道”节目的忠实拥趸,所以会时不时地引入一些新歌。如果广场舞真的只限定于体育总局推出的12套,必然将很快陷入尴尬,如果体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不去过问,广场舞大妈还是会按照自己的节拍,该跳《小苹果》就跳《小苹果》,有了新歌也会练一练;要是主管部门非得过问,广场舞大妈也未必搭理,难道还能禁止统一舞步之外的选曲和动作吗?城管局都管不好的广场舞,体育局介入就管用?

  其实,广场舞统一舞步之说,纯属误读。报道所称“广场舞曲,今后将不再是一个社区一个跳法,而会有全国统一、编排科学、带给人正能量的全新动作”,可以认为是对体育总局3月23日活动及有关官员发言的一种错误概括。体育总局专门找专家创编12套广场操舞,其实仅仅是提供选择,并予以推广,报道正文中也提到“主办方介绍,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征集由群众原创的广场健身操舞”。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今后很多地方会出现同样的广场舞,但不至于全国各地整齐划一。

  那么,广场舞有必要创编出全国版本吗?体育总局提供的解释是,全国版本考虑到了不同人群,编排科学合理,群众简单易学,该局还将为此提供培训。这个说法貌似有些道理,却站不住脚。广场舞总体上都是简单易学的,多为领舞者自行探索创制,已经考虑到了广场舞参与者年龄较大、肢体动作协调性较差等特点,但由同样的领舞者创制的同首舞曲动作,到了不同地方的小区、不同参与人群又会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调整。广场舞的魅力就在于易学和灵活。至于民间自创的广场舞,编排上是不是科学合理,这就不劳体育总局和专家们费心了,道理很简单,编排不科学不合理的广场舞,跳上几分钟,就会让人浑身不舒服,大伙儿就会商量着自己改。

  国家体育总局官员在23日的活动现场表示,“广场健身操舞已经成为全民最为普及的健身活动之一。”这番表态可以理解成为广场舞正名。既然广场舞值得肯定,还要进一步的推广,作为全民健身主管部门的体育总局当下最需要关注和推动解决的,不是去编排全国版本的广场健身操舞,而是加快推动增加全民体育运动场地,向国家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建设、财政等职能部门施加压力。只有增加全民体育活动场地,才能满足分别爱好足球等球类体育活动项目、广场舞等健身项目的城乡居民的需要,才能真正减少因场地缺乏而大量占用市政公园、居民小区空地跳广场舞的扰民现象。

  文/郑渝川

  原标题:广场舞大妈缺的是场地,不是规范舞步

  稿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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