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广告牌拴牢在道路上 城管限时拆除

01.08.2016  22:36

城管部门:将要求商户限时拆除

 

图为解放南路上设置的固定“广告位”。 常靖宇摄

 

近日,本报“小红帮忙”栏目接到多位市民反映,在城区解放南路上,部分沿街商户在门前私自设置固定的“广告位”,占据公共道路,导致车辆停放难,附近住户出行难,希望职能部门予以关注。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解放南路。解放南路连接人民路与新建路,路面并不宽,道路两侧是各类商户。在南侧商户的门前,现场停放了不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机关住宅区门口西侧,有两家新开业的商户。这两家商户的门前,安放了4座不锈钢广告牌,这些广告牌均固定在地面上无法移动。再向西,还有商户门前是大大小小的圆柱形水泥墩,不过这些水泥墩并不固定在路面上,而是随时可以移动。

 

机关住宅区住户马先生介绍,部分沿街商户在门前私自设置固定的“广告位”,对附近住户的出行、停车造成了影响。附近的住房大多较为老旧,住户大多没有停车位,停车难问题突出,晚间住户停车时,只能停放在这里。而如今车位变成了“广告位”,导致停车位更加紧张了。另外,这条路本来就狭窄,私设固定“广告位”的行为还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通行,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采访中,在门前私自设置固定“广告位”的商户称,由于门前经常停放机动车,对店铺的日常经营造成了影响,此举只能说是“不得已而为之”。

 

据市城管局停车办负责人窦川介绍,用固定设施占用公共车道,此举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今年以来,我市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已经在城区拆除了占用公共区域的固定设施多处,使多条道路恢复通畅。针对解放南路部分沿街商户在门前私自设置固定“广告位”的行为,城管部门将安排人员到现场做商户思想工作,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拆除,使道路恢复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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