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年基本消除“野鸡”幼儿园

04.07.2015  18:45

  2015年底,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保安、各地要全面消除学校“无围墙”问题、2016年底前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诸多校园安全隐患。

   年底每所学校幼儿园至少配一保安

  对于校园无保安、“无围墙”、“无校门”、 “无监控报警设施”、 “无证照”等五无问题,通知提出了强有力的措施来解决。通知指出,消除校园“无保安”问题,各地要积极推广政府或教育部门向保安服务公司集中购买中小学和幼儿园保安服务模式,抓紧解决校园“无保安”问题。到2015年年底前,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保安员;到2016年年底前,每所学校和幼儿园均应按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有关标准配齐配足保安员。要提高保安员素质,保安员须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到2015年年底前,各地要全面消除中小学校园和幼儿园“无围墙”、“无校门”问题,并按照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有关标准要求,配齐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橡胶警棍、安全钢叉等防护器材,提高防护设施设备保障水平。

   明年底前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

  此外,要消除“无监控报警设施”问题。学校门卫值班室要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接警中心联网。通知明确,珠三角地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其他地区于2016年底前完成。

  而对于“无证照”问题和涉校安全隐患,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基础上,组织综治、教育、公安、民政、卫生、物价、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力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到2016年底前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

  校园安全防护经费从哪来?通知明确,将校园安全基本条件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教育创强和学校改薄工程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学校安全防护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重大事故追责校长园长责任民警等

  值得关注的是,对因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广东将坚决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处理,同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具体而言,对因学校或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校长、园长和当地教育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因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导致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辖区责任民警、派出所长和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领导的责任。(记者薛江华)

  原标题:广东明年基本消除“野鸡”幼儿园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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