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试点与专项整治并重 进一步增强连云港市招投标市场公正性和透明度

17.06.2017  01:41
 

继2016年6月连云港市开发区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列为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第二批试点市县后,经过实际操作和试点运行,于2017年3月,在形成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改革若干意见后,改革试点工作范围开始扩大至连云港市整个市区。此次改革试点措施包括:分类监管,扩大招标人自主权;优化程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大信息公开,推进招投标诚信建设;创新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共四个方面19项内容。其中在部分项目中试行“评定分离”这一措施在连云港市开发区先行试点并已初见成效,这19项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必将大大缓解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压力,减少矛盾的激发,维护社会稳定。

在此基础上,为深入治理当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日前发文要求,连云港市从2017年4月至11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专项治理。检查内容共计21条,通过采取自查互查、重点巡查等方式,对2016年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2015年度应当公开招投标未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2015年度有招投标方面投诉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必查,重点整治项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肢解发包行为、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的行为等15项内容。这一有力举措与连云港市市委市政府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大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整治“小金库”;二是整治公款吃喝;三是整治招投标乱象)恰逢时机,不谋而合。市城建部门目前紧抓这一契机,坚持改革试点与专项整治同时启动,同时推进,相辅相成,如何在推进过程中取得1+1大于2的效果,成为市城乡建设局重点关注的问题。

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改革试点,还是专项整治,结果都将汇聚到一处。简化招投标程序,严格招投标标准,净化招投标市场的种种管理行为,目的就是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让招投标在阳光下进行,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