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的女检察官:中国好人袁亚琴
“我也是一个母亲,看到他们,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袁亚琴常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39岁的袁亚琴有着典型江南女子的温柔气质,在她的帮助下,很多青少年得以融入社会,获得新生,她是涉罪青少年眼里柔情似水的“检察官妈妈”;有着15年公诉经历的袁亚琴眼神坚毅,嫉恶如仇,在她的指控下,众多犯罪分子被送进监狱,接受改造,她是犯罪嫌疑人眼中望而生畏的“冰山”。
2015年7月底,中央文明办发布了当月“中国好人榜”榜单。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公诉局副局长袁亚琴榜上有名,成为当月“敬业奉献”中国好人。
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办案中还必须足够细心、耐心。10多年的检察生涯中袁亚琴经手办理了600余起案件,其中,大案要案近100件,从未出现过一起错案。
1998年,袁亚琴大学毕业,考入高港区检察院。她初任检察官时办理了一起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吴某某等12人案,案情复杂,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袁亚琴第一次提审时,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大言不惭,“我混了这么多年,什么狠角色都见过,你一个小姑娘能把我怎么样!”“等我出来,肯定不会放过你。”
对于他的嚣张,袁亚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冷冷地回了声,“好的啊,我拭目以待。”第一次独立承办如此复杂案件的袁亚琴没有被困难吓倒。她认真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及相关罪名的法律法规,细致审查全案证据。她从突破组织外围人员心理防线入手,各个击破。连续一个多月,袁亚琴放弃周末,每天加班加点,最终形成了10余万字审查报告、1万多字起诉书、数百页的补查材料,充分证明各被告人参与的近40起罪行。
开庭时,袁亚琴镇定自若,以周密的讯问和举证揭露了被告人的罪行,利用法理和事实反驳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无罪的观点,被告人表示认罪服法,她的表现赢得了旁听群众和院领导的一致好评。
此后,她办理了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交警与“黄牛”勾结的张某等二人滥用职权案、某国企负责人邓某某夫妇受贿案等多起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一面是冰天雪地,寒气逼人,而另一面却是绿意盎然,温暖如春。多年的公诉生涯锻炼了袁亚琴坚韧的性格,但并没有让她变得咄咄逼人。相反,始终保持着优雅、温婉的知性气质。她以特有的女性柔情关爱着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
2014年袁亚琴办理的一起继父强奸继女的案件,至今回忆起来,她依然义愤填膺。
2011年起,1978年出生的黄某,趁家中无人之际,以给零钱,充值Q币等诱骗方式,在其租住地及野外,对当时未满8岁的继女“小雨”多次实施奸淫,长达三年之久。
为避免多次调查取证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案发当天,袁亚琴就全程参与了对“小雨”的询问。面对这个饱受生理和心理折磨的小女孩,袁亚琴揪心的痛。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袁亚琴发现,“小雨”渴望回到四川生父的怀抱,却遭到母亲王某的阻挠。王某无固定收入来源,为了维持婚姻,放任其丈夫侵害女儿。考虑到“小雨”的未来,袁亚琴不远万里,赶赴四川,做“小雨”生父的思想工作。
随后,“小雨”的生父向法院提起变更女儿抚养权的诉讼,高港区检察院亦发出《支持起诉书》。检察院支持变更抚养权的民事诉讼,这在全省检察系统开了先河。最终,法院判决“小雨”归生父抚养。如今,侵害“小雨”的黄某被判刑14年,而小雨已经在新的学校成绩名列前茅。
袁亚琴志存高远、锐意创新,率先倡导成立了“牵手朝阳·校园卫士”系列工程。她所在未成年刑事检察科作为该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引领全区19家成员单位,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专业化和维权社会化的有机结合,着力构建起“专门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在校生教育维权预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