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检方提前介入并依法从快批捕一起涉恶敲诈勒索案

13.04.2018  10:56

  近日,江苏省赣榆区检察院依法从快对一起提前介入的涉恶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林松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因该案可能涉恶,公安机关在提本院请报捕前,本院已经提前介入该案件,提前了解阿相关案情,并就取证情况提出建议。经依法查明:2015年11月份至2017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林松单独或者伙同林凡超等人以他人在当地挖火石需要由其同意或者以举报要挟为手段,威胁或者要挟林豹、范磊、王广福、王昭俭四人敲诈人民币合计36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林松实施敲诈勒索多起,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还有多起犯罪事实待查,在该案种起帮助作用的林凡超目前仍在刑事拘留,且系累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条的规定,释放后其可能逃跑、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打击报复,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宋振中 周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