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粮食局明确2016年粮食工作要点

19.01.2016  18:13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和扬州市粮食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克难求进,埋头实干,艰苦拼搏,加快推进我市粮食流通业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一)总体要求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围绕加快我市粮食流通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具体工作目标,概括起来是:

务求一个突破、狠抓两个重点、打牢三项基础。 务求一个突破”, 即务求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新突破,谋划长远的战略性改革。 狠抓两个重点”, 即抓住粮食购销重点,力争年度实现购销总量较上年递增5%以上;抓住执行政策重点,全力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做好三篇文章 即做好外购外销文章,增加企业经营效益;做好资产整合文章,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文章,加快推进粮食流通业现代化进程。

  (三)重点举措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顺利完成,我们将着力在六个方面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 按照省和扬州市主管部门关于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粮食系统多年来改革不彻底、历史遗留问题多的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以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为方向,以整合资源、外引内联、转型升级为特征的新一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抓住中央财政对地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加大扶持的机遇,整合优势资源,合理布局,完善产业链条,突出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粮油品牌,做大做强粮食企业。 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 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收购方式,争取掌握更多粮源,并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利润”的原则开展经营,保持粮食购销总量基本平衡;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把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深入研究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加强信息服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企业增效,实现农民、企业、政府“三满意”。 三是规范储备管理,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 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结合实际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督促企业择机完成轮换计划,确保粮油市场稳定和粮油储备安全,做到关键时候调得动、用得上;继续开展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提高仓储企业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各级储备粮油管理,加强应急网络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粮食市场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驻邮部队的用粮安全。 四是鼓励外购外销,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 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管,督促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挖资产经营潜力,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行质态。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将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与实现经营创利相结合,认真研究产销区两个市场,根据市场不同时期、不同价位,采取不同的购销策略提升粮食市场竞争力,加大外购外销激励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五是强化依法管粮,进一步优化粮政管理。 做好对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确保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强化政策性粮食购销检查,重点做好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政策性粮食出库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与监管。 六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强化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和廉政建设,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素质过硬、能力过硬,能够勇担改革发展重任的党员干部队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营造粮食经济发展的和谐环境;以“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为抓手,严肃问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查纠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