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察局通报我省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29.09.2015  18:42

 

 

 

 

 

  9月29日下午,江苏省环境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部署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今年夏季,各地、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源头利用,严格行政管控,严明奖惩措施,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明显,环保部卫星遥感发现火点3个,较去年同期(25个)下降88%;省级巡查发现火点数20个,较去年同期(52个)下降62%,全省未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引起的严重污染事件。但秸秆禁烧工作也不平衡,南京、徐州、苏州、南通、盐城、泰州等地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较好,宜兴、盱眙、灌云等部分市县仍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溧阳等地也发现零星火点。相关地方对禁烧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夏季全省共有34名责任人受到了责任追究。

  我省是农业大省,秋季秸秆产生量大,禁烧时间跨度长,防控秸秆焚烧难度大,据省气象局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今年秋冬季空气污染扩散条件差于去年同期,雾霾形成几率高。为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保障空气环境质量,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近日省环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对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措施要求。下一步,省环保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措施:

  加强巡查督查。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禁烧期间,省环保厅将组成13个督查组驻点巡查,督促地方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组五级禁烧网络,层层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省环保厅巡查组加大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

  强化监控预警。省环保厅将继续利用卫星遥感、路面巡查督查和PM2.5自动监测“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监控秸秆焚烧情况,同时加强与省气象台的合作,密切跟踪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布不利气象条件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应急防控措施,实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因焚烧秸秆引发的严重空气污染事件。

  严格责任追究。省环保厅继续严查第“一把火”,对巡查发现超过300平方米或卫星遥感监测到的第一处火点,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在县市考核优秀资格,并依规严肃处理。各地也要严查第“一把火”,对禁烧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的或因秸秆抛河危及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行信息公开。禁烧期间,省环保厅将继续实行“二公布一通报”:即在相关媒体每日公布各地火点情况,及时公布对相关责任人的调查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信函、手机短信等形式,将巡查结果和火点情况及时通报给当地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求相关地方认真查找原因,迅速处理并上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