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粮食局部署2017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14.11.2017  00:15


为贯彻落实全省秋粮收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扎实推进全市秋粮收购工作,维护正常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镇江市粮食局积极部署2017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重视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秋粮收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66号)精神,全力做好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保障粮食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国有粮食收购企业严格做到不限收拒收、不压级压价、不“打白条”,切实维护好秋粮收购市场秩序,确保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农民利益得到保护、粮食安全得到保障。

2.按照属地管理,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辖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夯实粮食收储企业粮食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各地要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增强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在收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同时要督促粮食收购企业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加强对收购粮食质量的检测。

3.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在秋粮收购期间,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同时会同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积极开展毗邻区域联合执法,检查粮食收购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等情况。在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期间,要按照“严格库点选择、严格质价政策、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把好质量、严格落实粮权、严格管理社会仓容、严格抓好安全生产”要求,加强对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检查,规范收购行为,防止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等行为发生。

4.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工作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入市收购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作价方法。最低收购价库点是否公示收购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计价方法和收购政策执行时间等信息;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是否存在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粮食情况,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售粮款,有无“打白条”现象;收购凭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填写是否规范等。

5.公开监督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各地要在媒体、收购现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指定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受理举报投诉,接受售粮农民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能够即时解决的要即时解决落实;需要调查核实情况或研究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需要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应当及时报告,严禁拖延、推诿、掩盖问题,造成负面影响。要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反馈,严肃处理,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

6.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买陈顶新”、“先收后转”、“低收高转”、“打白条”、违反质价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粮食收购企业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等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不属粮食部门处罚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