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完成2016年省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任务

03.06.2016  22:39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年)》要求,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泰州市一手抓兽药生产经营源头治理,一手抓畜禽养殖环节兽药规范使用监管,加大对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狠抓兽药经营GSP制度推进,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货渠道混乱、购销渠道记录不完整以及销售假劣兽药等违规经营行为,对养殖环节实行网格化监管,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强化兽药等投入品安全规范使用。
        泰州市各地按照《江苏省2016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计划》的要求,严格按农业部发布的《官方取样程序》和《2016年度兽药残留抽样检测技术操作要点》,从动物养殖场、屠宰厂抽取动物产品进行药物残留监控。目前,在养殖屠宰环节已抽取鸡肉18个,鸡蛋57个,牛肉4个,猪肉20个,全部完成省级下达我市的抽样监测任务。目前样品已全部送达江苏省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重点对违禁药物和兽用抗生素残留等指标进行检测。
        下一阶段,泰州市将继续深入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排查问题隐患,瞄准整治重点,解决难点痛点,突出执法查处,推动合力共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