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启动2016年省政府债券承销团工作

26.01.2016  09:52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16年江苏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苏财债[2016]2号

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2016年江苏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决定组建2016年江苏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组建的江苏省政府债券承销团负责承销2016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承销团成员目标数量不少于20家,其中,拟选择主承销商7家,副主承销商3家。

  2.  2016年江苏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将分批开展。债券发行总规模待定,其中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将通过各批债券发行文件予以明确。

  3.申请2016年江苏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且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4.2016年江苏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组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各机构自愿申请,按以下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意愿承销比例(意愿承销额度)、2015年总资产、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净资本状况等。

  5.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成为2016年江苏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填写《2016年江苏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对意愿承销比例按不超过30%报送,并对是否有主承销商意愿或副主承销商意愿予以说明。 申请表请于2016年2月4日前报至江苏省财政厅,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报送。 在宁分支机构经总机构授权也可报名。

  收件人:江苏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

  邮政编码:210024

  传真:025-83633785

  联系电话:025-83633786,83633785

  联系人:佘丽辉,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