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获评2016年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29.06.2017  16:35

      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16年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通知》(苏事管〔2017〕35号),省厅通过省节能办验收,荣获“2016年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服务中心在厅节能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节能工作,节能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次成功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不仅对降低建邺大厦的运行成本,控制资源消费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全民节能意识,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创建节约型机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厅办公室  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