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军:到2020年法治江苏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30.10.2014  11:19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次日,江苏发展高层论坛第33次会议在南京大学举行,会议主题围绕法治江苏建设展开。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深远意义,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全面小康进入攻坚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重要关头时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罗志军说,对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地域辽阔、国情复杂的大国来说,要保障国家统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必须强化法治治理。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都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联。

党的十八大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继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罗志军说,要厘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间的逻辑关系。他把三者关系概括为“一体两翼”,“四中全会是三中全会的姊妹篇,是一个总体战略布局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实现小康提供双轮驱动”。

江苏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1997年,江苏提出依法治省战略;2004年,《法治江苏建设纲要》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区域法治建设纲要;2005年以来,江苏省委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创建法治县(市、区)活动的决定》、《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罗志军表示,放眼未来,江苏要与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总目标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在江苏的实践和探索,加快建设法律规范完备、法治实施高效、法治监督严密、法治保障有力、党内法规完善的法治江苏,“到2020年,实现科学民主立法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公正廉洁司法水平、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宣传教育水平、法治队伍建设水平和法治建设绩效水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谈及具体措施,罗志军表示,江苏将积极推动宪法法律实施,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地方重点领域立法,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文明公正执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坚持公正司法,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运行,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实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加强法治宣传,切实提高法治教育实效,大力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动全民守法;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统一,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法治专门队伍素质,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人才保障。他说,法治领域的改革牵涉到公检法司等部门利益和权力格局的调整,都是难点和硬骨头,我们一定要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和担当,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罗志军还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仅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还要按党纪党规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特别是在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做出榜样,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江苏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原省委书记陈焕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弘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小敏,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樊金龙,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省政协原副主席胡福明,省高院院长许前飞,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南京大学校长陈骏等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原南京大学党委书记洪银兴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