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泰州市2016年林业绿化工作考核办法》

29.01.2016  13:51

  为切实抓好2016年全市林业绿化工作,泰州市绿化委制定出台了《泰州市2016年林业绿化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明确从营造林实绩、高标准绿色通道、湿地恢复、村庄绿化、美国白蛾防控、生态公益林管理、林业信息、创新创优等八个方面对各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考核程序严格按照自测评估与市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将折算成百分比,作为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等其他各项考核中林业绿化工作的计分系数,凡年度内发生重大营造质量事故、美国白蛾等危险性有害生物疫情扩散、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政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等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省以上政府部门通报的市(区),本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