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28.04.2023  11:31

  记者27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2023年我省高考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

  我省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志愿填报分为两个阶段,具体为: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记者 杨频萍)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