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连续5年无刑释人员重新犯罪

13.01.2017  17:13
  徐州市泉山区司法局突出“四字方法”,扎实做好安置帮教衔接、教育、帮扶、管控工作。2016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437名,帮教率100%、安置率100%,该区已实现重新违法犯罪率连续5年“”记录。

一是突出“”字,抓好调查摸底工作。 下发专门文件,详细规定衔接中的方法与步骤。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卷。成立帮教小组,确定帮教责任人,确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建立刑释人员基本情况的详细记录台账,做到“六清”,即住址清、犯罪性质清、释放时间清、思想动态清、邻里关系清、家庭情况清。

二是突出“”字,开展延伸帮教活动。 建立培训平台和教育平台,利用社会帮教资源加强法治、心理健康和职业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重新社会化。组织爱心帮教团和亲情帮教团,到盐城、泗洪等监狱开展延伸帮教送温暖活动,向泉山籍服刑人员介绍该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和安置帮教政策,教育其积极改造。广泛发动社会、企业家的力量培育发展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能够承接安置帮教服务的社会组织,努力形成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大帮教”工作格局。  

三是突出“”字,落实就业扶困政策。 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结对帮扶形式,通过了解刑释人员基本情况和存在的实际生活困难等,从“帮心理、帮生活、帮就业”三方面引导其依靠自身融入社会,并联系有关部门为其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传授技术,努力实现创业、再就业。2016年组织刑释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5次,办理临时性救助12次,安排就业岗位33个,为15名困难人员发放救助金9000元。

四是突出“”字,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进一步完善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委托74个社区法律服务社对辖区内归正人员开展日常走访、思想教育、困难帮扶等工作,细化委托服务事项,明确委托服务职责,严格落实“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帮教责任制,广泛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多帮一活动,并把帮教工作与法制宣传、思想教育和帮扶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归正人员科学化管理,降低重新犯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