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检察刑事被害人公益项目1年救助21人次

17.08.2015  17:10

  去年3月,江苏省镇江市启动全国首个刑事被害人救助项目,旨在突破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单一形式,构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新模式。近日,检察机关对部分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走访慰问。

  刑事被害人董士林,生前在丹徒区谷阳镇前北村经营废品收购店。2014年1月14日傍晚遭到犯罪嫌疑人葛有征、孙振垒、“哑巴”抢劫杀害当场死亡。被告人葛有征、孙振垒、“哑巴”家庭困难,至今没有赔偿分文。经市检察院走访调查审核,董士林被害后,妻子杨金菲仅靠租地种菜养活全家,而我市前期出现的暴雨大风又将其全家赖于生存的蔬菜大棚彻底毁损,导致申请人杨金菲一家人的生活雪上加霜,陷入困境。

  而家住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吉祥村的虞翠云则是交通肇事被害人。由于在交通事故中被撞成重伤,虞翠云至今身体虚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其子女均为残疾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鉴于以上情况,丹徒区人民检察院、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分别给予董士林、虞翠云5000元公益救助基金。据介绍,自2014年项目开展以来,已救助21人次,支付救助金6.5万元。(朱秋所 李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