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确定2018年度督查要点 涉及这11个方面
3月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其中明确了包括聚焦富民在内的11个方面督查事项。在督查方式方面,还将更大力度开展第三方评估,积极拓宽“互联网+督查”渠道。
11个方面督查事项,具体包括: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及时开展督查。
围绕全国和省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查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工作高质量,重点督查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围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督查“破、立、降”、处置“僵尸企业”、降低企业杠杆率和实体经济成本等工作落实情况。
围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督查农业提质增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
围绕聚力创新,重点督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创新40条”“人才26条”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围绕聚焦富民,重点督查“富民33条”等政策措施和民生十项实事落实情况。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督查“一张网”“不见面审批”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等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督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
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督查年度脱贫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督查“263”专项行动以及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执法四场硬仗落实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对省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进行抽查检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方面任务落实情况。(耿朴凡 鹿伟)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