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在2016年度省级机关绩效综合考评中获评先进单位

30.03.2017  03:04

日前,经省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考评,我厅在2016年度省级机关绩效综合考评中被评为省级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位列获得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第一等次”单位的前10名。

2016年,我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思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加快建设,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创新管理。深入开展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突出加强机关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创新创优能力建设和提升机关综合服务水平的“三加强一提升”目标。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目标由职能工作目标(个性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共性目标)、创新创优目标和工作满意度目标4个一级指标构成,下设13个二级指标和若干三级指标。我厅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逐项进行分解细化,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时序进度、工作质量、预期效果和成本控制等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到各职能处室和责任人,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公示制度和奖惩机制。保证了2016年度绩效目标的顺利完成,实现了机关作风持续改进,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公信力、执行力不断增强,水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全省经济平稳运行、生态文明有序推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供稿:厅人事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