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

05.06.2015  1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4年度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陈蒙蒙

  2015年5月30日

  综述

  2014年,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全力打好治污减排攻坚战,依法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不断深化环保制度改革,圆满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等年度目标,成功保障南京青奥会、国家公祭日环境质量。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有所改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列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83个国控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45.8%,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3.0%,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与2013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持平,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2个百分点。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为4.0毫克/升,较2013年下降4.8%;氨氮浓度为0.51毫克/升,与2013年持平。

  1.饮用水源

  江苏省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2014年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约50.93亿吨,88个地表水水源地和4个地下水水源地取水量分别占98.7%和1.3%,其中,长江和太湖取水量分别占取水总量的60.0%和15.3%。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评价,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2.太湖流域

  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均达到Ⅱ类标准,总磷年均浓度符合Ⅳ类标准,总氮年均浓度为1.96毫克/升、达到Ⅴ类标准。与2013年相比,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降低,总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下降8.8%和14.3%,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5%和27.3%。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5.8,同比降低1.8,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4~10月蓝藻预警监测期间,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共计发现蓝藻水华聚集现象81次,仍以“小面积区域性聚集”为主。与2013年相比,蓝藻水华聚集现象发生次数减少13次;最大发生面积和平均发生面积分别上升35.9%和54.3%,但均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采用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3项指标评价, 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6条河流水质符合Ⅲ类,占40%;其余9条河流水质为Ⅳ类,占60%。与2013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的太湖流域65个重点断面,采用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3项指标评价,有38个达标,达标率为58.5%,与2013年相比上升4.7个百分点。

  3.淮河流域

  江苏省淮河干流水质较好,4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主要支流水质总体处于轻度污染,符合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6.5%、27.6%和5.9%,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与2013年相比,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列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淮河流域23个考核断面中,有22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15个控制断面水质年均浓度均达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4.长江流域

  江苏省长江干流水质较好,10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与2013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总体处于轻度污染,41条主要入江支流的45个控制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54.6%、31.8%和13.6%,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与2013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下降9.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上升4.5个百分点。

  列入国家《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9个考核及评估断面中,5个考核断面年均浓度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4个评估断面中有3个年均浓度达到目标要求。

  5.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4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60.12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占34.08%,生活污水排放占65.87%,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排放占0.05%。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10.00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源排放占18.58%,生活污染源排放占47.98%,农业污染源排放占33.10%,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占0.34%。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14.25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源排放占9.61%,生活污染源排放占63.72%,农业污染源排放占26.32%,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占0.35%。与2013年相比,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4.89万吨,氨氮排放总量减少0.4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