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通报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

29.08.2017  13:25

日前,省水利厅对13个设区市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南京、徐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宿迁等8个市为A级,无锡、常州、盐城、镇江、泰州等5个市为B级。

据悉,今年6月下旬和7月上旬,省水利厅根据《江苏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2016-2017年度江苏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要求,组织了5个考核组对各设区市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通过总体考核、项目考核、结果核定以及网络公示,形成考核结果。

通报总结了全省面上质量形势,指出总体考核和项目考核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质量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利用好质量工作考核这一手段,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质量考核,统筹协调,强化管理,针对质量工作的每个考核项,细化关键节点工作措施,强化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努力把质量考核每个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着力落实问题整改,针对本次考核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迅速抓好整改和落实,有针对性地立即开展本辖区建设项目自查自究,做好迎接部质量考核各项准备工作。(供稿:厅基建处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