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部署2015年度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

01.03.2016  13:17

  2月26日,省林业局在泰州召开全省2015年度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部署会,卢兆庆副局长出席并讲话。
  卢兆庆指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生态优先的发展格局正在形成,林业发展已成为实施国家战略的重要生态保障。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中央层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等相关规定,林地、林木和湿地资源是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资源,加强森林资源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作为“两个率先”的重要标杆,对林木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村庄绿化等约束性指标提出明确要求,每年进行目标考核。在24日召开的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上,明确要求各地要系统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提升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深入挖潜拓展造林增绿空间,切实加强自然湿地保护,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把握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机遇,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指标考核推动林业生态建设,为江苏林业“十三五”建设开局夯实基础。
  卢兆庆强调,各地要客观对待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他指出,自2006年开展县级森林资源监测工作以来,为准确监测各地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覆盖率的动态变化,省林业局制订了专门的监测办法,以森林资源一类清查、二类调查和年度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为基础,构建了全省森林资源消长动态模型,对各地数据进行年度更新,每年的监测结果为各地森林资源目标考核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依据,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全省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主要表现为采伐消耗、面积更新、保存面积等掌握不够全面,导致部分地区森林资源监测数据与全省九次清查结果不完全一致。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森林资源动态变化,2015年全省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将依据九次清查结果,在保证各省辖市森林面积精度的前提下对各地监测数据进行调整更新。他明确2015年全省林木覆盖率监测要把握好三条原则:一是监测依据。全省林木覆盖率监测体系以森林资源普查(二类调查)成果为基础,以森林资源清查(一类调查)结果为控制,结合年度营造林实绩、保存率状况以及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森林灾害消耗状况等数据,实现数据年度更新。二是数据来源。各省辖市的成片林(有林地+特灌林)面积原则上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为依据,四旁树覆盖面积原则上以省局去年对各地林木覆盖率复函中的四旁树覆盖面积为依据。三是分级负责。省级对省辖市汇总数据进行控制、把关,市级对县(市、区)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各市参考各县(市、区)九次清查情况,结合2015年提交的林地落界变更及近年来植树造林、林木采伐消耗等情况,对县级数据进行局部调整,以更加符合当地森林资源实际情况。
  卢兆庆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监测技术标准,认真做好2015年度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工作机制,有序开展监测工作。二是及时贯彻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林木覆盖率变化原因,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抓紧布置辖区内县(市、区)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监测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把关数据来源,加强对市级的审核;市级要加强对县级数据的审核。四是按时行文上报。各省辖市于3月2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经汇总审核后的测算结果、相关说明和数据统计表行文上报省局。
  各省辖市及昆山、泰兴、沭阳3县(市、区)负责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的处(站)长参加会议。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人通报了全省森林资源九次清查主要结果,并对2015年的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做了具体技术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