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6.02.2015  10:31

苏林计〔2015〕3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农〔2014〕9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我省林业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度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度财政贴息资金申报范围是: 2014年度新增林业贷款(贷款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3、2014年林业贷款余额(贷款时间分别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贷款时间均以借据载明的银行始贷日为准。
   二、申报条件
  财政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林业贷款予以贴息补助:
  (一)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
  (二)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以及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种植业贷款项目;
  (三)国有林场(苗圃)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贷款项目。
   三、贴息补贴资金和期限
  申请2015年度财政贴息资金的,必须同时申请贴息期限。
  (一)贴息补贴资金
  根据贷款额度、年度贷款期限和贴息率确定年度贴息资金申请额度。贷款期限满1年的,按全年申请贴息资金(贷款额×贴息率×1年);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实际贷款月数申请贴息资金(贷款额×贴息率×(实际月数&Pide;12))。中央财政贴息率为3%。
  (二)贴息期限
  期限为3年以上(含3年)的林业贷款,本次申请财政贴息补贴期限为3年;贷款期限不足3年的,本次申请财政贴息补贴期限为实际贷款期限。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项目单位向当地市、县(市)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市)级财政部门会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贴息补贴的林业贷款及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合格的,由市、县(市)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局。
  凡申请2015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贴资金的市、县(市),应当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局报送下列材料:
  (一)财政、林业两部门联合申请贴息资金报告;
  (二)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2);
  (三)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实施情况表(见附件3);
  (四)项目贷款合同和借据复印件(每一页都需银行签红章确认);
  (五)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上述材料一式3份,其中第 (四)项、第(五)项材料按贷款主体分别装订成册(活页装订)。
  各地在审核贷款余额材料时,应对照查阅《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第一批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4〕142号、苏林计〔2014〕59号)。
  各地申请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贴资金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5日。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审核和核实有关资料和情况。各市、县(市)财政、林业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林业贷款项目和财政贴息补贴资金的审核管理。要认真审核申报单位的贷款合同、借据、银行付息单等原件,确保贷款的真实性。必要时,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国家机关提供查询服务的通知》(银征信函〔2013〕372号),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贷款银行核实借款合同、借据签约情况和向银行付息情况。要认真审核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和有效期内龙头企业认定文件等,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所有审核材料都应进行归档,确保有案可稽。
  (二)把握政策要点,确保申报重点。本年度我省贴息补贴资金重点支持2013年底已上报2014年林业贷款计划的项目和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贷款项目。
  (三)申报贴息资金的市、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还需在线填报2015年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备案表,在线申报网址:http://211.167.243.145/user.asp。
  联系人:省财政厅农业处:王芃 ,联系电话:025-83633155;
                省林业局计财处:雷礼纲 鹿丽伟,联系电话:025-86275268、86275419                                                                                                     
  附件:1. 2015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新增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 2015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余额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3. 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实施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