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2016年度市直中小学校国家助学金月底前发放到位

29.12.2016  16:03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促进教育公平是基本国策,教育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盐城市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目前已形成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保障机制,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盐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16年11月份组织对市直各学段的学生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核。经审核,市直中小学校共有符合国家助学金发放条件的学生2243人,其中:学前教育97人,小学329人,初中476人,普通高中1341人。发放标准最低的1000元/生,最高的8000元/生。日前,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共拨付助学金463万元,并确保月底前打到每位受资助学生的银行卡上。
  盐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市直中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标准为三档: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其相应的资助标准也不尽相同,分别为省定平均资助标准的1倍、1.5倍和4倍。以普通高中学生为例,一般困难学生资助2000元,比较困难学生资助3000元,特别困难学生资助8000元。据统计,此次受资助学生中一般困难1511人,比较困难624人,特别困难108人。此外,根据国家的最新资助政策,对于符合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种类型)的普通高中学生,从2016年秋学期起,将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并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