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下达2015年度太湖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

09.04.2015  10:42

  根据修编后的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及《江苏省2015年太湖治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无锡市“十二五”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规划》,无锡市政府向市农委下达2015年度太湖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如下:


  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试点建设。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化学氮肥、化学农药有效利用率逐步提高;指导与督促相关地区按期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和畜禽污染治理工程。


  配合环保局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太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指导意见,按照省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执行禁、限养相关规定,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加强生态修复和湿地建设。在太湖及入湖(荡、氿)控制性种养水葫芦6000亩。


  推进资源化利用。加强水葫芦及其它水生植物、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8%。


  深化环境经济等政策措施。制订引导政策,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水葫芦、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建立重点工程建设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强后续运营监督管理,提高治太工程效益;每季度报告目标任务执行情况以及工程项目进度情况,每半年报告工作总结和计划,及时报送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