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13.06.2016  17:06

              《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6月8日在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网站上正式发布。

        为进一步突出国家出版基金引导精品生产的政策导向作用,2017年度《申报指南》更加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反映了中央的新要求,在指导思想、资助项目的范围与重点、申报要求和程序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说明,具体表述上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党和国家工作大局,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指导思想”部分,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等纳入其中,特别增加了“着力打造代表国家水平的优秀出版项目”的表述,强调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发展要求,全力打造代表国家水平的优秀出版项目。

        2017年度《申报指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社会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文化建设和中华文化传承、对外交流和专项主题等八个方面的资助范围和重点进行了阐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着重强调“深入研究阐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出版项目”作为资助重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五大发展理念”,服务当前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将“对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服务网络强国战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列为资助重点;在“哲学社会科学”中,着重将“反映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对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围绕我国和世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着力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主张、方案的出版项目”列为资助重点。

        2017年度《申报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对主题出版项目的“事后资助”“事后补助”方式,规定“凡入选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年主题出版重点选题的项目,均按‘事后补助’要求,以正式出版物申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且不占用年度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标”。

        为更好地发挥出版基金的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出版单位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多出精品,2017年度《申报指南》在延续去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可申报3项。申报3项的,至少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规定,并对在资助项目综合绩效考评中获得2017年度申报名额奖励的出版单位增加1个申报项目名额基础上,对获得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正式奖(仅限图书奖、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和先进出版单位奖)的出版单位,各增加1个申报项目名额(各奖项不重复奖励)的奖励。

        按照申报要求,各主管单位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对出版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各出版单位可登录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pf.org.cn)下载2017年度《申报指南》和《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申报工作。  (朱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