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启动2013年度困难家庭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工作

02.12.2014  11:45

      为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家庭的生活困难,有效落实“救急难”试点工作,张家港市全面启动2013年度困难家庭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工作。

      2013年度困难家庭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对象为在本参保年度内(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用达到2万元(家庭成员累计)以上,且超过上年家庭收入的对象或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五保”、“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特定重残”、“优抚”、“孤儿”等特定困难对象。

      在具体工作中,张家港市做到:一是明确时间节点,全面排查。明确摸排对象,确定以各村(社区)主任及民政专管员为排查先锋,对相关困难家庭情况逐一摸底登记,切实做到“三个不放过”和“四个不漏”,即“走访人不到户不放过、不见本人不放过、困难人员情况不搞清楚不放过”和“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知晓。要求各村(社区)利用各种闲散时间、在合适地点,积极主动地向困难群众和相关困难家庭宣传2013年度困难家庭大额医疗费用年度救助政策,切实掌握困难群众和相关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诉求,有序做好摸排登记工作;三是倡导主动发现,常态救助。建立镇、村两级主动发现救助管理电子档案,及时掌握镇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可靠基础及依据。

      下一步,张家港市民政局将委托张家港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初审符合人员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查,核查通过的救助金由社保部门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发放至救助对象的市民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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