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省法治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

17.01.2017  21:03

每年国家宪法日所在的12月是我省法治宣传月。2016年度法治宣传月,全省以“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江苏”为主题,革命传统教育与宪法知识教育相互结合、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践行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如何保持常办常新,贴近时代,是每年法治宣传月活动首先要解决的难题。11月,省司法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经过多次研究讨论,确定了“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江苏”主题,扬弃以往12·4期间单纯宣传宪法法律的简单做法,更加突出宪法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奋斗之间的关系,更加突出一年一度的法治宣传月的政治性、时代性。活动过程中,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精心制作了公益广告宣传片和海报,及时发放各地主流电台、电视台法治类栏目、户外公共电子屏每天滚动播放,动员全系统力量在基层村(居)张贴;建立内部通报制度,适时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发布工作进展,督促各地补足短板、同向发力。为扩大影响,在“法润江苏网”、“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及“江苏网络普法联盟”开设专题,并会同省委宣传部部署重点宣传任务,省电台、新华日报、江苏卫视、城市频道、中国江苏网、凤凰江苏网等多媒体联动、全舆论覆盖,加大了活动宣传力度。

二、突出主题,形成声势。 宣传月期间,全省突出“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江苏”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开展现场宣誓签名活动。 12月4日上午9时,全省13个设区市和97个县(市、区)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举行了向宪法宣誓活动,共1万3千余人参加宣誓,吸引5万余群众参与签名。“省暨南京市新入职法治专业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在雨花台烈士纪念碑广场举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杨志纯同志和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红养同志与600名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代表一道,向革命先烈致敬、向宪法宣誓。 二是组织宪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各地结合实际组织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宪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布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现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据不完全统计,仅12月4日当天,全省共举办宪法讲座和法律咨询6000余场次,悬挂、展出法治宣传横幅、图片等1万多条(幅),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多万份。 三是组织倡议推广活动。 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向全省公民发出《继承先烈遗志,尊崇宪法权威,共筑共享法治江苏》倡议书,广泛运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传播手段,全面发动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倡议书电子签名,共有28万多名群众参与网上宪法知识答题及倡议签名,凤凰网相关视频点击量达70多万次,掀起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三、创新载体,拓展形式。 2016年度法治宣传月期间,全省共组织各类大型普法活动500余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7900多场次,悬挂法治宣传横幅15000多条,张贴法治宣传画310多万张,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万份,为群众学习宪法法律开辟了便捷的新渠道。江苏省机关第五届“万人学法”竞赛顺利进行,全省23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参加统一的法律知识考试。南京市“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徐州市“法治万人礼”、“明理守法做文明青年”,南通市第二届“家庭学法达人赛”,泰州市第二届律师与公诉人电视论辩赛,苏州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书法大赛”、“弘扬宪法精神,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摄影作品征集评选,连云港市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村居巡演,常州市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展播、以案释法丛书首发,一系列精彩纷呈、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使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信仰宪法成为全省人民共同参与的行动自觉,“法治”正能量在江苏大地上不断凝聚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