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03.03.2015  18:40

 

各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报刊出版单位:

根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办发〔2015〕14号)要求,现就我省2014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凡已在我局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均须参加本年度核验工作。

二、核验时间

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4月30日

三、核验内容

对报刊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及出版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

(一)重点核查内容:一是报刊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是否切实履行主管主办职责;二是报刊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岗位资格;三是报刊出版导向是否正确,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期刊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四是报刊出版单位资本构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五是报刊是否正常出版,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行为;六是报刊的经营和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七是报刊出版单位采编人员和记者站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二)重点核查报刊:一是长期存在违规问题的报刊;二是近年来连续被缓验的报刊;三是不能正常出版的报刊;四是超越业务范围、刊发质量低劣论文的期刊;五是出版质量低劣、传播有害信息的报刊;六是群众集中反映存在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突出问题的报刊。

四、核验程序

(一)自检。3月10日前,各报刊出版单位对2014年本报刊出版情况等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核实比对相关数据和各项基本信息。

(二)网上申报和初审。3月20日前,各报刊出版单位通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 (进入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门户网站,点击“原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网站”,点击“在线办理”,点击“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 中填写“报纸(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网上提交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初审。

(三)报送书面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各报刊出版单位通过报刊管理系统打印年度核验表(一式两份),附相关核验材料,报经主管主办单位和属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于3月16日—3月31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报送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验,并领取“受理回执”。报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广电窗口(A407、408),联系电话:83666407、83666408 。

(四)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验。4月1日—4月30日,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结合日常报刊管理工作,对各报刊出版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对报送样刊出版规范、编校质量、广告内容和印装质量等进行检查,根据需要对部分报刊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相关填报数据。根据审核检查情况,确定核验结果,并予以公布,同时上报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五)核验结果处理。通过核验的报刊单位,凭“受理回执”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广电窗口领取报刊许可证副本;确定予以缓验的报刊,由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向其下达《报刊缓验通知书》,明确缓验原因、整改期限及整改要求;确定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报刊,按照报刊出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缓验报刊重新核验。7月底前,确定缓验的报刊,按照《报刊缓验通知书》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检查后,向总局报送审核处理意见,由总局决定是否通过年检。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报刊,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五、核验报送材料

(一)“报纸(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2份 (须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二)报刊出版单位(编辑部)2014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文件名称例样为“××社(编辑部)2014年度工作总结” 电子版须上传到“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

(三)报纸出版单位提供20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连续出版的样报,期刊出版单位提供2014年度出版的样刊一套(含增刊);

(四)报刊出版单位性质填写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的须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五)期刊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2010年(含)以后取得的主编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

(六)《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六、工作要求

(一)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报刊年度核验工作,督促所属报刊出版单位认真总结分析报刊出版情况,仔细核实填报各项数据,按时报送核验材料,同时,认真审核报刊出版单位的上报材料,在核验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年度核验的报刊,将予以缓验,情节严重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二)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把年度核验作为报刊管理的重要手段,对属地报刊的出版情况严格进行审核,并在年度核验表相关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联系人:薛峰(报纸)、徐伟(期刊),联系电话:025-83317485。

 

附件:报刊年度核验表填报说明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2月26日             

 

 

附件

 

报刊年度核验表填报说明

 

1.对于有备选选项的问题,请一律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选项前方框内划勾。请特别注意:标有○的项目为单选,标有□的项目为可多选。

2.数据统计都以年度为单位。如“员工培训”指2014年员工培训金额。在填报发行量、资金项目等数值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题目没有给出备选选项的,请按题目后面括号中的填答要求,将本单位的内容填写在空白处。此类问题的填答,请严格遵照答题要求进行,保证数值型答案的“单位”准确,例如人民币数额单位一律为“万元”等。

4.教辅类报纸在参加年度核验时必须提交全部版本的样报,并在第1页备注项目中如实填写。

5.中(英)文期刊如有英(中)文刊名,须一并填写。

6.部分数据及指标释义:

经营能力有关数据: 对于集团或报刊社中主报、主刊与子报、子刊的“经营能力”填报问题,若数值无法分开计算,则只填主报或集团部分,子报子刊部分数值空白。

总人数 :是指该报刊正式人员总和,含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但签订正式劳动或聘任合同的全部员工,不含在编离退休人员。涉及人员结构的数值总和(按业务类型分,如“采编”“广告”等;按学历分,如“大专”“中专”等;按职称分,如“正高”“副高”等)应当与总人数保持一致。

定价总金额: 按“单价”乘以“总印数”的结果填报。

年末净资产总额: 指截至到2014年年底报刊单位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年末净资产额=年末资产总额-年末负债总额。

平均期印数(万份): 是指某份报刊平均每期的印刷份数。

      平均期发行量(万份): 是指某份报某一时段内平均每期发行份数。平均期发行量=该报本年度每期发行量之和/该报本年度的出版期数。

      年出版期数(期): 是指某份报刊在本年度共计出版的期数,即年度总期数。

      年总印张数(千印张): 是指年度出版的报纸所用的印张总数。

刊期(报纸): 周一报、周二报、周三报、周四报、周五报、周六报、周七报、其他。

刊期(期刊): 周刊、旬刊、双周刊、半月刊、月刊、双月刊、季刊、其他。

开张: 对开、四开、其他。

幅面尺寸: (大)16开,(大)32开,64开,*×*(即开本,为统计方便,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1月1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图书和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GB/T 788-1999)折算,异型的填写具体尺寸,单位为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