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环保荣获2016年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第一名

26.05.2017  09:44

  近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会上通报了2016年度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连云港市环保局荣获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第一名。2016年以来,连云港市环保局着力于加快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全社会提高环保信用意识,完善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诚信氛围,在制度建设、信用“双公示”工作、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该局多措并举,开展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合力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双公示工作。作为全市第一批信用信息双公示试点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在全市率先开设了信用“双公示”平台专栏,研究制定了《环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2016年在“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共138条。三开展环保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应用制度。在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管理,增强企业(个人)守法经营的诚信意识,推进全市环保信用体系建设,2016年,研究制定了《环保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应用制度》、《开展环保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在环保行政管理中,开展了信用承诺、积极应用社会法人信用审查报告以及探索使用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企业环保信用报告工作,全年共完成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审查报告98份。四是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及联动惩戒工作。为进一步扩大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该局与当地信用办、银监会等部门建立了绿色信贷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企业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同时,制定了《关于明确环保信用评价企业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对环保信用评价企业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五是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借助媒体采访的平台,加大宣传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单位开展的“诚信标兵”“道德模范”等评选工作,进一步扩大环保信用社会影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