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居民收入实现倍增长 就业更稳定

02.12.2015  11:52

  江苏省委1日上午召开的强富美高新江苏第二场发布会围绕“”这一主题展开,省委农工办主任赵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谭颖、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等民生部门负责人畅谈十三五期间提升7900万江苏百姓民生福祉方面的主要思路。

  就业更稳定

  五大举措提高劳动者技能促进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更稳定的就业是“百姓富”的基础。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谭颖坦言,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越来越大,结构性就业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主推五大举措,促进就业,即: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满足劳动者需要、符合产业特点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完善职业培训促进政策,搭建全省统一开放的劳动力供求对接信息平台,营造岗位成才、用人单位技能等级与业绩贡献相结合、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环境。

  江苏省将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农村创业富民、城镇失业人员创业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扶持“四大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创业政策,搭建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孵化等具有人社特色的众创空间,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社保更公平

  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

  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是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关键因素。“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是谭颖对未来五年我省社保工作的方向定位。谭颖表示,我省将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建立健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

  收入倍增长

  2020年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谭颖说,围绕“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发挥最低工资标准对低收入职工的“提低”效应。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落实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动态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健全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欠薪预警和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对欠薪行为的多部门联动惩戒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健全从源头治理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2014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52:1缩小到了2.3:1,省委农工办主任赵旻说,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五策并举”,推动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支持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农民增收;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政策惠农,完善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业补贴机制,让农民更多更直接得益受惠。

  救助更到位

  5年后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将加快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不断提高优抚安置服务水平,努力使民政服务对象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他介绍,我省正在探索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推进解决“支出型”贫困难题。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苏南以市为单位、苏中苏北以县为单位在2020年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面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稳步提高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救助水平,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其他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人均达到70%以上。将非户籍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行依申请受理和主动发现受理相结合,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都能得到救助。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