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10.06.2015  11:02

  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近日,宿迁市出台了《宿迁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2015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围绕“2015年,实现全市大气污染天数持续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确保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0%,力争下降13%”的工作目标,该《方案》提出了节能减排、燃煤管控、机动车船尾气、城市扬尘、林业生态、空气清新、能力建设、临时管控等8大工程45项具体任务,并将其分解落实到发改、经信、公安、住建、环保、城管、交通、质监、国土、食药、商务、水利、工商、农机、林业、气象等16个牵头部门,同时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力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治理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协同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