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夏季粮油收购进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25.05.2015  19:39

苏粮办调[2015]5号

各市粮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粮食局:

为及时掌握今年夏粮收购进度,促进夏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省局决定自2015年5月26日起开始报送我省夏粮收购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统计入库进度,全面反映收购情况

收购是指向农民或其他粮食生产者购进的粮食,不包括从其他企业购进的粮食。各地要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准确把握收购范围,如实统计收购数量。要全面统计夏粮入库进度,一方面,要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统计;另一方面,要做好非国有粮食企业的统计。要准确区分粮食收购来源和性质,避免重复统计,准确反映本地实际收购数量。

二、认真审核进度数据,确保收购统计质量

各地应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企业自身收购和代购统计。委托双方要加强沟通,不得重复统计。各地要根据本地粮食生产、购销等情况,对企业上报的收购数据进行审核。对收购数量异常的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加强收购进度与统计月报的衔接,防止错报、重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发现有差错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三、严格执行统计规定,及时报送收购进度

今年夏季粮油收购进度报表继续采取五日报形式,具体报送时间为每月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请各市于5月26日报送夏粮收购第一期进度,反映截止5月25日已收购入库的夏粮总量,以后请各市按报告时间在当日上午十点前,将粮食入库进度报送至省局。

为更好地掌握夏粮收购高峰期的粮食收购情况,今年夏粮收购集中期实行“每日报”制度。2015年夏季粮油收购情况表(日报)报送时间为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之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

四、加强统计分析工作,积极服务夏粮收购

各地在做好收购进度统计的基础上,要全面分析和掌握全社会收购情况,及时反映收购动态,通过对入库数量、质量、多渠道收购及市场行情走势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时提出工作措施和合理化建议,以便更好地指导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统计分析材料随同收购进度及时报送省局。

联系人:杨丽欣

联系电话:025-83427004

 

 

附件1:2015年夏季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报表(第    期)

2:2015年夏季粮油收购情况表(日报)

 

江苏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附件:2015年夏季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报、日报表样.xls   (33.5KB)
2015-05-25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