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举措

11.03.2022  16:32

  记者今天(3月10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为应对疫情稳经济,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省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启动应对机制,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出台全省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硬核”政策,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着力稳定经济增长。

  本次房租减免的对象主要是全省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 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

  细则出台之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已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3月-8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6个月租金。我省在省外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执行属地政策。

  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

  其中:租金未缴财政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租金已缴财政的,由出租单位按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金退付后,返还承租单位。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主管部门可视情下放权限到事业单位),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则由出租单位自行核准,并留存必要的档案资产备查。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

  为抗疫稳企,江苏省已经连续出台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据统计,2020年省级国有房屋实际减免租金约6亿元,惠及8000余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1年省级在南京、扬州两地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约1.3亿元,惠及2500余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高若婷)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