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5年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管理任务全面完成

08.01.2016  14:19

2015年,我省南水北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省南水北调办会同省南水北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新思路和南水北调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保工程运行平稳,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谋划,严格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圆满完成年度调水运行各项任务。其一,圆满组织完成年度向省外调水任务。按照新建南水北调工程和现有江水北调工程统一调度、联合运行的原则,4月20日至5月20日,组织圆满完成南水北调年度向省外调水3.28亿方任务。其二,全力投入省内抗旱排涝运行。根据省防指统一调度,我省南水北调刘山站等5个工程分别3次投入省内新老工程联合抗旱、排涝运行,累计运行5022台时,累计抽水5.8亿方,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初步构建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其一,推进了我省南水北调工程统一管理体制构建。根据省编办关于成立省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局的批复精神,省南水北调办(管理局)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研究提出了我省南水北调新老工程统一管理体制的模式,并按照境内新老工程统一调度、联合运行的原则和水利部年度调水计划,统筹按期组织完成年度调水任务。该项工作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历次调水运行中得到检验。其二,构建了我省南水北调工程调水出省的运行工作机制。省南水北调办牵头探索构建了江苏水源公司、省有关职能部门、水利系统、沿线地方政府沟通协调、运行管理、水质保障、调水流程等组织机制,牵头制定了省南水北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协调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调水值班制度等协同机制。其三,落实了南水北调新建工程运行监督与指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调办关于加强运行管理及责任追究等部署,研究出台了省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加强里下河水源调整工程运行管理等办法,明确了工程管理单位及沿线各市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责任。在此基础上,组织健全完善了各级安全生产机构和责任网络,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检查、巡查与考核。其四,积极落实了尾水导流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积极协调推进4市17县(区、市)尾水导流管理单位落实,并围绕工程有序运行组织开展了督查与巡查、交流与观摩等活动,组织制定了尾水导流运行管理、应急预案等制度。

三是南水北调一期配套工程实施方案及二三期补充规划等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成果。其一,完成一期配套工程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输水线路完善、干线水质保护——尾水导流补充、输水干线节水计量与监测监控等专项研究,并在研究成果基础上组织编制完成了《江苏省南水北调一期配套工程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已通过厅长办公会审议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其二,二三期工程规划完善取得阶段成果。经省水利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明确了我省南水北调二三期工程“运西线相对独立向省外送水为主、运河线主要保障省内用水为主”的线路布局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二三期工程规划需水量测算及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及时完成需水量测算并对需水量测算成果进行复核及确认。其三,基本完成宿迁尾水导流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完成宿迁尾水导流二期工程可研报告并报省发改委审批;完成工程预选址、水土保持、入河排污口、环评、节能评估、社会稳定评估等6个专项批复。

四是持续强化输水水质达标协调监督工作。其一,加强尾水导流工程建设管理。年度尾水导流工程建设目标圆满实现,丰沛工程除大沙河西湿地外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睢宁工程已基本建成,新沂工程已经全部建成并移交管理。其二,协同抓好水质长效管理。会同省环保厅加强水质监督监测,每月将水质监测情况通报沿线各市,组织开展干线排污口门及污染源监督检查,推动输水干线水质稳定达标。其三,协同抓好航运污染管理。协同省交通厅严格执行危化品船舶禁航要求,并联合检查危化品禁运、通航保障及油废水收集,确保水质安全。

五是年度工程建设管理任务圆满完成。其一,年度工程建设进度目标按期实现。南四湖下级湖影响处理工程基本建成,调度运行系统、管理设施2个专项按计划推进。完成年度工程投资2.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30%,超额完成年度建设投资任务。其二,认真抓好征迁安置扫尾。基本完成临时用地退还及复垦工作,基本完成用地手续办理,累计完成25个设计单元工程征迁安置专项验收。妥善处理各类征迁群众矛盾,认真做好国调办征迁资金审计,研究提出一期工程征迁结余经费使用建议方案。 其三,按计划抓好工程完工验收。40个设计单元中,调水主体工程全部通过国调办通水验收,25个完成竣工验收或竣工技术初验,专项验收已完成超过70%。(供稿:省南水北调办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