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存货需交派出所

28.12.2014  13:51

  新华报业网讯 明年1月1日起,南京将全城禁放烟花爆竹,那市民家里有些烟花爆竹存货该咋办?昨天,南京玄武警方在大行宫广场开展禁放宣传活动,警方表示,市民家如有存货,应及时上交派出所,警方会集中妥善处理。

  从明年1月1日起,《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实施。烟花爆竹的禁放时间由以往“春节期间有限开禁”,调整为“常年禁放”,且常年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放范围也由以往四个主城区禁放,进一步扩大至雨花台区,以及栖霞、浦口、江宁、六合等四个区的12个街道、两个园区。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局长冯甦表示,常年禁放不仅仅是禁止燃放,对于禁放区域,存储、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那我家里的存货咋办?”市民李大爷向民警咨询,自己还有一筒炮仗,今年春节时没放完,本打算明年放,现在不知该如何处理。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副局长梅中亚介绍,如果市民家中还有存货,应主动上交给派出所,警方会统一妥善处置。“也可拨打110,民警会上门服务。”(杨维斌陶维洲)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