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立足“四个要点”指导2015年区镇预算编制

09.12.2014  08:56

  近日,为做好2015年区镇预算编制工作,昆山市财政局根据新《预算法》以及各项改革要求,以“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控一般”为工作要点,出台区镇预算编制指导意见。 

  一是优先保障民生项目资金。在保障正常运转支出的同时,预算安排向民生领域的项目倾斜,优先保障已出台的民生政策项目,确保全市范围内各项惠民政策执行到位。 

  二是重点保障在建项目建设。2015年原则上不新增建设项目,尚未开工的项目不再开工建设,优先保障完工项目的工程尾款支付和在建项目续建资金安排。项目要符合实际需求,严防高标准、超豪华建设。 

  三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2014年安排的项目执行率低的,根据实际情况2015年应加大压缩力度或予以取消。 

  四是取消各项支出挂钩事项。取消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等挂钩的事项。除教育考核外,人才支出、科技支出、农口支出、计生事业费、科普经费、普法经费等,原与考核挂钩事项在2015年预算安排时一律不再挂钩,按实际需求、结合本地区财力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