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19年前抢劫杀人案件

26.01.2017  19:33

  2017年1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19年前抢劫杀人案,该案案发时间长,案件在当年影响十分恶劣,证人对案件事实至今仍记忆犹新。在春节前的最后一天,玄武区检察院经过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固定了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成功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恩、樊军杰、祁刚等3人。

  经审查查明:1997年8月1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赵恩带一根铁棒与樊军杰、祁刚一起从郑州至南京。当日上午3人经询问后在本市鼓楼区大方巷18号的大方邮票市场,观察发现个体经营户乔德强邮票品种和数量较多,3人商议后准备对其实施抢劫。当日下午3人对被害人进行尾随跟踪。

  1997年8月1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祁刚在被害人家附近守候,犯罪嫌疑人赵恩、樊军杰合骑一辆偷来自行车尾随乔德强进入陆家里巷内,在陆家里13号大院西侧20余米处,赵恩用随身携带的铁棒击打被害人头部,致使被害人倒地不省人事,赵恩抢劫被害人自行车后座装有大宗邮票的密码箱后与樊军杰、祁刚一起逃离现场。

  被害人乔德强当即被送至南京军区总医院进行抢救,于次日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系头部右侧遭受质地坚硬的条形钝性物体击打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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