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中国江苏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 2017年“创客中国”江苏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有关服务机构: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40条”与“人才新政策26条”,整合创新创业资源,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吸引优秀人才到江苏创新创业,决定举办“2017中国江苏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2017年‘创客中国’江苏省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选手的要求和条件
(一)参赛选手所在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于2014年1月1日之后注册设立,资产总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导向,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企业主导产品有较好技术先进性。
(二)参赛选手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不低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优先推荐下列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从事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15个重点领域、同行业中技术领先、已获风险投资或银行等社会资本支持的创新创业项目;拥有与创新创业领域产品、服务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的创新创业项目;符合本次大赛条件的各级创新创业大赛已获奖项目。
二、多渠道推荐参赛项目选手
请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发挥产业园区、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重点围绕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载体,协同组织推荐参赛项目选手。苏南各设区市推荐不少于10名、各县(市)推荐不少于3名;苏中各设区市推荐不少于8名、各县(市)推荐不少于2名;苏北各设区市推荐不少于6名、各县(市)推荐不少于1名。设区市负责推荐市区选手。
三、申报材料
参赛选手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大赛申报书(见附件)。
2、创业计划书。
3、参赛选手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
4、参赛选手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证书、2016年企业财务报表、企业缴纳社保证明、企业缴纳税收证明。
5、其他。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由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审核后,于6月20日前统一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同时做好网上审核推荐工作。
四、申报方式
参赛选手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登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http://www.jseic.gov.cn/ )“政策发布”栏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网上申报系统”或江苏省中小企业网( http://www.smejs.gov.cn/ )左栏“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应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书,并将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签字盖章后上报。
五、大赛流程
(一)6月20日前,由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做好参赛项目选手推荐工作;7月10日前,通过资格审查并组织决赛,产生出“2017中国江苏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2017年‘创客中国’江苏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选手,经向社会公示后,发文予以确定。
(二)我委将从参赛项目中推荐50名优秀选手,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10月份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的“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通知请查询工信部企业函﹝2017﹞203号)。请被推荐参赛者务必于7月15日前,登录大赛官网( 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 )注册报名并填写相关资料,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激励措施
1、荣誉表彰。对获奖选手进行表彰,并推荐参加省“第四届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和“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
2、政策支持。对获得表彰的优秀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资助。
3、融资对接。对获得表彰的优秀选手所在企业的创新创业项目,安排与风险投资、银行等机构进行融资对接。
联系人:卞春阳 电话:025-86635039,13813892172
丁锅林 电话:025-86637126,13913952016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709室
附件:1.大赛申报书
2.创业计划书要求
3.材料扫描件及原件清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