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出版物印制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有关出版单位、印刷企业: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加强出版物印制质量的监管,推进我省绿色印刷环保体系建设,我局决定开展2015年出版物印制质量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5年秋季、2016年春季我省中小学使用的教材,评议通过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免费作业本,2015年全省农家书屋采购的出版物。重点检测绿色印刷的中小学教材和循环使用教材。
二、检测时间
2015年6月—12月。
三、检测方式
此次检测按照CY/T12-1995《书刊印刷品检验抽样规则》进行随机抽样检测,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全品种抽检。执行的标准为《图书和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GB/T 788-1999)、《平版印刷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CY/T 5-1999)、《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精装》(CY/T 27-1999)、《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平装》(CY/T 28-1999)、《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骑马订装》(CY/T 29-1999)、《印刷技术 网目调分色片、样张和印刷成品的加工过程控制第3部分:新闻纸的冷固型油墨胶印》(GB/T 17934.3-2003)、GB/T18358-2001《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 18359-2009《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QB/T 1437-2005《课业簿册标准》等。
对采用绿色印刷技术和平版印刷工艺,使用“中国环境标志”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教科书进行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500本,抽样数量应不少于5本,检测认定执行的标准为《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 第1部分:平版印刷》(HJ2503-2011)等,各有关教材出版单位、印制单位、发行单位要积极配合抽样工作。
四、检测认定
2015年出版物印制质量检测工作委托江苏省出版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检测结果将在全省范围通报。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