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下达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资金

03.10.2017  12:22

  中新网江苏新闻10月2日电(顾名筛)据江苏省财政厅消息,近期,江苏财政下达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资金。

  江苏“科技创新40条”提出要发挥科技创新载体平台的支撑作用将各类高端创新资源优先在高新区内布局集聚。江苏财政在大力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新增安排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奖励通过2016年度高新区综合评价的省级以上高新区,激励江苏高新区主动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创新绩效,加快走上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

  据了解,本次对高新区的综合评价和奖励资金安排有三个特点:突出普惠性,原则上对通过综合评价的高新区都给予奖励。本次奖励的省级以上高新区共21家,覆盖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外的全部省级以上高新区。强调激励性,按照综合评价排名结果分配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分为两档:第一档为评价结果排名前20位的省级高新区,按1000万元安排奖励资金;第二档为其余通过综合评价的省级高新区,按不超过560万元安排奖励资金。兼顾均衡性,充分考虑江苏地区经济水平差异,引导苏中、苏北高新区创新发展。在分配方案中,苏中、苏北前3名均按第一档安排奖励资金,促进区域统筹发展。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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