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通报

17.01.2017  23:02
       

  2016年,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履行审判职能,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820788件,审执结1471778件,同比分别增长11.47%和9.75%,案件受理总数连续四年位居全国法院第一位;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8394件,审执结13804件,同比分别增长27.08%和26.12%,创历史新高。

  一、刑事审判工作情况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保护与预防并重。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82652件,审结75801件,同比分别增长3.06%和4.08%;判处罪犯87751人,同比增长3.75%。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涉互联网金融犯罪等专项整治活动,一审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案件2314件2765人,全省严重暴力犯罪同比下降10.70%;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5357件。依法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一审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案件657件,审结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342件,同比分别增长116.12%和78.13%。依法惩处危害公民网络信息安全犯罪,一审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类犯罪案件40件。积极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活动,将纳入清理范围的650名罪犯收监执行。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审理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对接试点工作,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1347件。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山西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金道铭、申维辰、聂春玉、白云、令政策、杜善学、陈川平案均已宣判,7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相关系列案件已宣判22件25人。一审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544件1892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81人。加大对行贿行为打击力度,一审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07件,同比增长18.89%。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审理首名落网的“百名红通”在逃人员戴学民挪用公款案。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作用,全力防范、纠正冤假错案,共通知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282人次,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对27名被告人宣告无罪。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2626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准确把握死刑政策,规范死刑案件办理,死刑案件核准率一直保持全国先进位次。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判决未成年犯数量同比减少15.12%。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6635.68万元。

  二、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809107件,审结678300件,同比分别增长16.22%和10.08%。

  --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惩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应对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及限购限贷政策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一审审结涉房地产纠纷案件18484件,标的金额51.38亿元。依法保护劳动者权利和企业用工权利,一审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3531件。及时出台指导意见,保障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的有效实施。积极推进少年家事审判体制机制试点改革工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婚姻家庭、扶养继承等案件120438件。与南京军事法院形成会议纪要,密切军地法院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源头预防。围绕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非法集资、劳资纠纷、企业破产等群体性涉诉纠纷,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民团体、基层组织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调处工作。在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站,协调司法行政机关派驻人民调解员3828人,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途径理性表达诉求。针对物业、保险、道路交通、劳动争议、互联网金融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全省有35个基层人民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同比减少。在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庭,合理分流民事案件,努力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全省法院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06716件,同比增长107.50%。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有效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及拖延立案现象。制定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标准,从基础建设、职能配置、行为规范等各方面实现诉讼服务的标准化、精细化和规范化。建立业务庭长到诉讼服务中心轮值制度,利用互联网登记立案104245件,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服务190794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三、商事审判工作情况

  积极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保障企业家投资性权益,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商事案件199411件,审结163193件,同比分别下降2.75% 和0.72%。

  --营造有利创新的良好氛围。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的价值取向,依法审理“互联网+”背景下引发的网络约车、快递服务、金融消费、网络购物等新型纠纷案件,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加大对创业投资、公平竞争、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

  --积极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省法院制定出台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意见,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共受理破产案件1583件,同比增长25.24%。落实“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政策要求,通过重整、和解程序积极挽救具有再生价值的企业232家,省内最大国有上市船企舜天船舶破产重整案等一批案件顺利审结。积极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首次基于互惠原则承认外国法院的商事判决,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444件。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1683件,审结10142件,同比分别增长10.35% 和13.14%。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依法惩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一审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4件。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传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为创新行为提供规则指引。积极推动在南京、苏州设立跨区划管辖的知识产权法庭。

  --依法规制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及时下发审委会会议纪要,严格把握非法集资类犯罪与民间借贷行为的界限,统一执法尺度。准确把握金融债权保护与实体经济发展关系,依法划定金融创新合法与非法边界,规范互联网金融秩序,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一审审结涉证券、期货、保险、金融借款、小额贷款等金融纠纷案件61165件,标的总金额达1116.74亿元。

  四、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6976件,审结13714件,同比分别增长1.95%和3.17%。

  --强化司法监督职能。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依法附带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008件,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7.35%,同比增长0.2个百分点。全面规范行政诉讼协调,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25.30%。积极探索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改革,依法严格审查标准,对1580件非诉行政案件裁定不予执行,不予执行率为13.38%。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471件。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省政府、省法院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通报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送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严格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要求,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3.14%。

  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努力实现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健康发展的最佳平衡。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432件,同比下降3.37%。

  --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严厉惩治违法排污、破坏耕地、非法捕捞、跨境倾倒垃圾、走私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审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33件,判处罪犯1000 人,同比分别增长68.11%和75.75% 。

  --依法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受理、审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贯彻恢复性司法和预防性司法理念,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环境权益。全年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件,其中受理社会组织提起20件,检察机关提起5件,受理数量居全国法院第一位。

  六、执行工作情况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和信用惩戒手段,强化执行工作实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72618件,执结421018件,执结标的金额1831.8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97%、12.16% 和45.16%。

  --加大司法查控、处置力度。强化运用搜查、拘传、拘留、罚款等手段,集中开展“现场执行”、“凌晨执行”、“假日执行”,尽最大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省法院与网易、江苏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对徐州、无锡、苏州集中执行活动进行全媒体直播,累计超过1200万网民在线观看,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司法网拍55621次,成交金额351.33亿元,同比增长187.58%,为当事人节约佣金约17亿元。

  --加大对执行义务人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完善拒执罪案件办理机制,以拒执罪对71人追究刑事责任,同比增长18.33%。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推进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各领域办公平台,使被执行人不仅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进行高消费,而且担任企业高管、参加招投标、对外投资、出国出境、贷款等也受到限制。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信息299976人次,促使52279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比上升192.42%。

  七、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着力在内部监督指导和外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以监督和公开促公正。

  --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畅通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渠道,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坚持有错必究。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7418件,审结22755件,同比分别增长37.67%和37.43%;其中,省法院受理12402件,审结9396件,同比分别增长41.54%和45.79%。充分发挥二审监督、再审纠错的功能,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93894件,改判发回重审9021件;审结各类再审案件2717件,改判发回重审1407件。

  --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12368短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推送立案、庭审、结案等12个流程节点信息。省法院经审委会讨论公开发布典型案例40件,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791819份,公布裁判文书数量位列全国法院第三位。围绕社会关注的打击毒品犯罪、知识产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保护律师合法权利等热点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517场次。通过全省统一的庭审互联网直播平台直播庭审41488场次,同比增长149.18%。连续五年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及时、广泛发布法院信息,拍摄微电影62部。

  八、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在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制定配套文件34个,法官员额制改革、审判团队机制改革、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多项改革措施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同志肯定。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建立院庭长权力清单,健全法官业绩评价、审判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全面开展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建设,促进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明确院庭长办案标准,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和全覆盖,全省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承办人审结案件607625件,占全省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41.29%。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省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339364件。全省法院在收案数量继续增长的情况下,结案总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均有上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扎实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面启动全省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省法院在全省范围两次组织法官入额遴选考试。全省法院共产生6203名员额法官,占全省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3.40%。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书记员作为全省法院的司法雇员,薪酬待遇纳入财政保障。会同省人社厅做好书记员岗位等级评定工作,首次为4149名书记员颁发岗位等级证书。省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对侵犯法官合法权益的情形给予援助。

  --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贯彻落实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5家试点法院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052名,适用陪审制审理案件12882件。

  --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精心打造集信访办理、信访监控、网络信访、视频接访为一体的多功能涉诉信访管理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信访途径。共办理涉诉信访案件16523件次,同比下降8.76%,连续8年保持下降趋势。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会同省委政法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工作方案,推进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试点,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已跨行政区划集中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作者单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