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部署2016年全省水利法治工作

03.03.2016  11:03

3月2日上午,省水利厅在南京召开全省水利政策法规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省市县水利局长会议精神,总结“十二五”和2015年工作,明确“十三五”工作思路任务,部署落实2016年各项工作。省水利厅副巡视员韩全林到会并讲话。

韩全林对“十二五”期间全省水利法制工作所取得成果表示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省水利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了各项法制建设任务,取得明显成绩。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多层次、相配套的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水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水利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水利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机制基本建立;五是“六五”普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水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对“十三五”时期全省水利法治工作,韩全林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光荣使命和省委省政府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同步推进,坚持立法、执法、监督、保障一体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等各项工作,实现水利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以进一步完善江苏水法规体系为主线,积极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二是以提升水利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主线,围绕多个重点管理领域,全面加强依法管理;三是以提高水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为主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四是以增强全社会水法治观念为主线,建立普法责任制,有效发挥水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中的基础作用。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关键之年。韩全林指出,要正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衡量标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坚持依法治水、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和加快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上创新突破。主要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全力推动全省法治水利建设。强化对《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法治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推动和指导13个法治水利示范点围绕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突破引领。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启动《江苏省农田水利管理条例》《江苏省南水北调条例》立法前期研究。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定《省水利厅机关依法行政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抓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四是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大对水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力度,推动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履职更加公正文明。五是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和省普法依法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部署规划“十三五”期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会上,与会代表一起观看了法治水利专题片。南京、无锡、盐城市水利局和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作了交流发言。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各市水利(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摄影报道:省水利信息中心  夏晶  厅政法处  李伟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