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工作的通知》

02.02.2016  11:39

  1月28日,淮安市绿化委员会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全年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强调: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为主题,着力打造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的宜居环境,扎实开展“同种一片绿树 共建美好淮安”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县(区)绿化委要积极担负起开展义务植树工作的领导职能,积极动员本辖区的机关、部队、学校、社区等社会各界提早谋划义务植树活动,认真规划义务植树地点,详细制定义务植树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县(区)领导干部义务植树活动;要加强监督指导,组织技术人员对绿化知识和管理技巧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各义务植树产权单位做好后期管理养护工作,确保植一棵、活一棵、种一片、成一片。市绿化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营建“青年林”、“巾帼林”、“公益林”等各类纪念林,形成单位广泛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局面。二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中心,大力弘扬植绿、爱绿、护绿的新风尚,广泛开展各项绿化宣传活动。各县(区)绿化委要抓住植树节、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宣传国土绿化、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促进社会广泛认同、支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强与媒体联系,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本地国土绿化工作情况和先进典型,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绿化好新闻”评比;市绿化委各成员单位也要积极组织、主动参与各类绿化宣传,增强参与造林绿化、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3·12植树节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标语、展板等新闻媒体及宣传方式的作用,使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达到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凝聚力量的目的。三是拓宽领域,丰富义务植树内涵。各县(区)绿化委要坚持把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活动作为履行义务的基本形式,把义务植树与现代农业(林业)建设成果展示结合起来,积极鼓励适龄公民开展认建认养绿地林木、古树名木保护、参加绿化宣传活动等方式履行义务,及时向市民公布义务植树报名咨询电话,为市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提供方便,提升和丰富义务植树的内涵。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各种方式的“绿化从身边做起”等绿化活动,积极倡导绿化、美化从家庭做起,从单位做起,从居住小区做起;要举办植树绿化和家庭养花培训,普及绿化知识;积极开展网络、微信、手机短信捐赠植树活动,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此来带动更多的社会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身到城乡绿化和古树名木保护等绿色公益事业的行列。
  《通知》要求:各县(区)绿委办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做到活动有策划、有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做好义务植树典型事例和绿化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植树节期间在省市主流媒体、主管部门网站发表春季植树造林、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活动宣传文章不少于10篇,每个季度不少于12篇;活动结束后,要对本辖区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绿委办将结合春季造林对各地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