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谋划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思路

17.02.2016  18:00
 

2015年,沭阳县累计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328套,基本建成6241套,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2.46%和222.89%,超额完成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2016年,该县将继续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市场运作,动态管理”的原则,有序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全年计划新开工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房3000套(户),基本建成1000套(户。)

一是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加大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政策性贷款主渠道作用,对货币化安置项目予以优先安排。通过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加快将存量商品房转作安置房。

二是完善保障房建设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棚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减免政策;加强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基础配套设施与棚改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

三是建立保障性住房动态监管机制。根据城镇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定期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扩大住房保障对城镇常住人口的覆盖;加快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提高入住比例;健全住房保障退出机制,及时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入住家庭,确保保障性住房实现可持续运转。

四是提升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细化基础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台账资料,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圆百姓“安居梦”做好服务。(沭阳县住建局:陈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