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局通报2015年企业年报情况

26.07.2016  03:41


  近日,南京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情况。截止2016年6月30日,全市应参加年报的市场主体(含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为72.41万户,完成年报公示的有54.47万户,年报率为75.2%。其中:企业应年报数为34.52万户,完成年报公示的有29.02万户,年报率为84.1%,在全省排名靠前。个体工商户应年报数为37.79万户,完成年报申报的有25.06万户,年报率为67%;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数为5081户,完成年报公示的有3921户,年报率为77.2%。主要特点:
  (一)合伙企业保持了极高的年报率。2015年度,全市应年报的合伙企业为72996户,完成年报公示的有72364户,年报率为99.1%。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有限合伙企业蓬勃发展,2015年度应年报合伙企业的数量从2014年的2221户猛增到72996户,净增加了70775户,主要是艺术投资品类有限合伙企业大量设立。对此,南京局派专人宣传引导,业务指导和跟踪催报,确保了有限合伙企业的较高年报率。
  (二)内资企业发展迅速,且年报意识不断增强。2015年度应年报内资企业是33.87万户,与2014年度的21.66万户相比,增幅达56.4%。在基数增长的情况下,内资企业年报率也稳步增长,年报率达到84.1%,比2014年增长了4个百分点。而外资企业年报率基本持平。
  (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报率保持领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5年年报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以91.9%、85%、84.1%的年报率排名前三。倒数三名分别为采矿业62%、住宿和餐饮业75.1%,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5.7%。
  (四)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下降。由于拆迁、经营不善自然退出等因素,加之个体工商户强制退出机制还有待完善,导致大量“长期不经营户”客观存在,即实际不经营,但执照未注销,仍保留在市场主体数据库中。由于设立多而退出少,个体工商户年报率逐年下降,从2013年的90.3%,到2014年的78.6%,再到2015年的67%。
  (五)企业就业人数规模进一步扩大。从企业自行申报的从业人员情况看,目前全市各类企业(不包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共有391.6万人,比2014年度的363.3万人增长了7.8%,其中:解决高校毕业生(从高校毕业两年之内的毕业生)59.6万人,退役士兵1.61万人,残疾人就业1.02万人,失业再就业人数为26.93万人。
  从7月1日开始,南京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启动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机制。并在10个工作日内(7月14日前)将未按期申报2015年度年报的5.5万户企业、11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进行公示,同时将12.19万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公示。去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有11.22万户企业由于未按期年报、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1.08万户企业已经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后申请移出。约19.98万户个体工商户因上述原因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其中2.13万户个体工商户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后解除了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