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3年以来立案查处涉农领域腐败案479件

23.07.2015  10:48

  2013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农资金领域腐败案件21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7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3人;全区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农资金领域腐败案件479件,提起公诉463人。

   涉案领域广、人员多

  此次通报的涉农资金领域腐败案件涵盖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扶贫救灾救济、危旧住房改造、种粮补贴、退耕还林等多个领域,涉及农业、林业、水利、民政、财政、国土、住建、扶贫等多个部门。涉案人员既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出纳等村级干部,也有县乡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有的乡镇、涉农部门领导和干部相互串通、上下勾结,查处一人带出一窝,影响恶劣。隆安县丁当镇林高原违纪违法案,涉及村委会成员3人、乡镇公职人员7人。钦州市征拆中心违纪违法案件,有26人被提起公诉。

   涉案人员职级低、金额大

  2013年以来,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了1392名涉案的村“两委”干部,占涉案人员的66%;检察机关查处了216名涉案的村“两委”干部,占立案总数的48.76%。全区法院判决的涉农案件中,66%的案件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24%的案件涉案金额在10—50万元。桂平市西山镇领头村委会原主任冯劲垌,伙同村委报账员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200万元。南宁市青秀区征地办原科员李毅民利用负责广西沿海铁路改造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便利,套取侵吞补偿款186万元。

   作案手段多样,隐蔽性强

  有的利用资金发放的职权便利,贪污、套取、冒领涉农资金。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东升村党支部原书记阳秋辉,虚列套取公路占用水田补助款1.8万元。有的巧立名目,以“辛苦费”“好处费”形式收受贿赂。金秀县大樟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原站长龚以平,以拍摄建房相片为由,索要“辛苦费”5万多元。有的采取订立协议方式,一对一交易,手段隐蔽。贵港市查处的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中,涉案人员事先与农户达成私下分成协议,农户领到补贴款后主动按协议分成送钱。

  据通报,涉农资金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既有涉案人员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等主观因素,也有部分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涉农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客观原因。下一步,该区将重点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落到民生项目上,落到老百姓身上。(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原标题:广西2013年以来立案查处涉农领域腐败案479件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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