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为患者家庭挽回损失超千万

28.11.2014  17:36

▲蒋正明在接待来访人员。

中国江苏网11月28日讯 7年前,他刚从医院负责人岗位退居二线,便服从组织安排走上医患纠纷调解一线岗位。虽然他知道这项工作的艰巨性,但还是毅然接下了这副担子。7年来,他没有因额外工作领取过一分钱报酬,没有向被调解单位、个人收取过一分钱调解费用,但调解医患纠纷近500例,为县内病患者家庭挽回经济损失近1300万元。他因此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称号。今年11月20日,他又当选为射阳县“十佳法治人物”。

高级职称,

受命转行当“学生

1953年8月出生的蒋正明,高中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南京一所医科大学。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1981年响应号召支援苏北,到射阳县多个乡镇医院和县城工作,由于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强,升任医院主要负责人,也被评上主任医师高级职称。

2008年5月就在他即将退居二线,自认为可以轻松“喘口气”之时,县卫生部门负责人恳请他“出山”,让他担任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本来打算退下来清闲舒服几年,接到这个职务让我很诧异。”他笑着说。

他知道,大多医患纠纷矛盾错综复杂,并非三言两语就能化解得了,工作的难度显而易见。几经思考之后,蒋正明说服了家人,毅然担起名为办公室主任,实为医患纠纷专职调解员这副重担。

不干则已,要干就要干好!”半辈子要强不甘落后的蒋正明起初几次介入医患纠纷调解实践,让他认识到医患纠纷调解是门“综合艺术”,光靠热情不行,还需要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和懂得一定的调解技巧。

他知道,自己虽拥有医学上的高级职称,但调解医患矛盾缺乏法律专业知识不行。工作伊始,他便忙着多方收集和自费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等法律法规,像当年读书那样,起早带晚,反复研读,力求熟记于心,以便日后用于实际工作之中。

医患争利,

结果让患方获赔30万

农民种地、工人上班要会用力,干调解工作要会用脑。”他说,每次遇到医患纠纷,他都会认真动脑子思考,反复分析事故原因,找解决问题的症结在哪里,然后从关键问题入手,解决方案还要让矛盾双方都接受。

一男子因“酒精性肝病”多次在市、县医院住院治疗。2011年6月在某上级医院治疗好转后带药出院回家休养,但在某基层医院输液中因“酒精性肝硬化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突发死亡,医患双方发生纠纷。

他知道,这起医疗纠纷,从法律角度看,不构成医疗事故,属疾病的自然转归,但患者毕竟是在医院输液中死亡,且基层医院对这样突发的特殊病例,受抢救技术和器材等条件所限,也的确存有不足。蒋正明先后多次与双方沟通,向患方讲解酒精性肝硬化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的疾病发生、发展、演变和预后的常识,又客观地指出医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帮助计算适当补偿,终于使双方在和谐的气氛中签协议了结。

一女子因“胆总管切除”手术并发“胃瘫”,经保守治疗效果不好,又进行“空肠造瘘手术”引发“肠瘘”。家人将其送到南京一家三级医院就医,术后形成“腹部疤痕疙瘩”和“右腹部巨大切口疝”,接着又去上海一家三甲医院手术,留下消化道后遗症。

几经反复,患者经江苏省和山东省司法部门鉴定为“七级伤残”而引发医疗纠纷,经市医学会鉴定为“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算赔偿,医方要求患方除要承担25%的医疗费外,还要承担其他费用近20万元。患方无法接受,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又不愿继续上诉。

找律师按医疗事故和人损等几种方法计算,金额差距较大,患方提出要求医方赔偿212万元。这一复杂医疗纠纷持续几年,双方都因此而累。

蒋正明迎难而上,多次到医院、登患者家门,苦口婆心做双方工作,还以案说法。多次找双方和双方律师进行双向沟通,以医方缺陷引发患者一系列痛苦的事实,最终达成由医方承担全部医药费用外,并一次性补偿患方残疾和精神损失等费用30万元,此案终于在新年除夕前一天画上了句号。

患方“开狮口”,

24万调解后赔1万

有一患者,因患“心境障碍,躁狂发作”14年,早已被确定为“精神残疾人”。2008年,由当地民政部门协助家人将患者送医方住院治疗,2011年一天下午,患者突发“脑血管意外”,在通知家属的同时,医方直接送患者到上级医院抢救治疗。

患方家人以经济困难为由在患者发病一周后才到医方,并说无钱,要求继续回医方住院治疗,医方不收,家人不接病人离开,病人不走,患方80多岁的老父亲跪地再三恳求,并签字承诺,如有意外与医院无关。

医院看在老人的强烈恳求和同情患者的角度只好再次拉回收留治疗。治疗过程中,患者与另一位病人发生冲突后突然倒地,抢救无效死亡。患方提出要求医方承担前几年住院的近2万元欠费外,还要给予24万元的赔偿,医方委屈不同意。

患方到医院纠缠,经公安、民政等部门劝解无果。蒋正明得知后,通过病案和病房录像等一系列证据,向患方讲解了该病员病情的原发病和现发病的发生、发展、转归及预后,从多方面指出该病员随时有死亡可能的医学道理。

又从医院本来就拒收该病员住院治疗的经过,以及其老父亲和医院形成“医患签约”的过程,于情于理,希望患方应该感恩医院多年的医护照料。同时,也指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医方缺陷应赔偿,患方欠债该还钱”的处理方法。

结果由医方一次性补偿患方人民币计26660元,但需根据凭据扣回原死者住院期间欠费16660元,结果付给患方人民币10000元,终使该医疗纠纷平息。

不为名利,

只为社会公道与和谐

当初记者联系采访他时,这位61岁的老先生非常谦虚,说他自己“不要名,不要利”,从事这项工作只相当于做善事,为一些弱势群众讨公道,为医方解难题。因此不肯接受采访,并说他曾多次拒绝了多家大小媒体采访,所以其他媒体一直没大篇幅报道过他,记者这次经朋友“疏通”后,才采访成功。

根据他的记录档案统计和测算,做这项工作7年来,他接待来电来访2600多例,调解医患纠纷近500例,为县内病员挽回经济损失近1300万元,帮助县外患者讨回赔偿近100万元。其中,补偿5万元以上重大纠纷案例117起,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和建档率均达100%。

他很硬气地说,这些年来,他没有因额外工作多拿工资,需要时自掏腰包,没有向组织伸手要过一分钱办公经费,没有收取过医患双方一分钱调解费用,更没有接受过医患双方一次吃请,一切都是义务免费服务,为的就是帮医患双方讨回公道,为社会和谐做点事。“帮助弱势群众做点事,事成之时我真的很快乐!

7年来,不管春夏秋冬,风霜雨雪,他都坚持天天上班,不管假日和夜晚,只要发生医患纠纷,他都做到认真接待,从不敷衍了事。这可从他无数本办案记录上就可看出来。甚至经常有外县人向他咨询这方面事项,或请他帮忙解决医患纠纷。

因此,他所在的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他个人先后多次被当地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11年以来,他先后被盐城市综治委、江苏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授予“医患纠纷调解能手”、“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