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2015年中考招生政策

16.04.2015  11:48

  4月15日,南京市公布了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2015年南京市中招工作总体上保持稳定:6月中旬双休日文化考试,7月份招生学校分为4个批次用2周时间进行网上远程录取。考生报名条件、体育考试使用电子设备测量成绩、特长生专业加试、志愿个数、网上评卷、录取办法、指标生和特长生以及照顾加分考生的公示制度等均没有变化。

  围绕“服务考生、促进公平”的宗旨,今年中招工作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一、结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扩大部分热点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推进全市域教育一体化发展;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将出台的相关要求,收紧甚至可能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更多的学生将以统招生身份进入普通高中就读;三、南京市从2012年起宣布,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此项政策今年将落实;四、2015届考生中考总分为700分,生物和地理考查科目以合格、不合格等第呈现,考查合格者方可报考指标生志愿和第一批次学校;五、2015年实行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后再填报升学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7个志愿。

  2015年,在宁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仍全部采取远程网上录取,在本校登录指定网站完成领档、阅档、退档工作,只需到市招生办办理审批和打印录取通知书等手续。这将进一步加强招生学校、考生和家长在录取中的规则意识,凡按成绩和志愿投档、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均不能要求退档。

  南京市招生委员会还对参与今年中招工作的部门、学校和人员提出了纪律要求: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要严明纪律,严格规范招考机构的履职行为;要强化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招生;要严格问责,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该市招生办开通招生考试服务热线(025)52310667,在市招生办门户网站“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www.njzb.net)上发布相关规定要求和工作日程,开通咨询信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政策咨询和工作监督。